地市级公司班子成员(内蒙古)(J14169)
  • 招聘类别:
  • 社会招聘
  • 工作性质:
  • 全职
  • 薪资范围:
  • 面议
  • 招聘人数:
  • 若干
  • 发布时间:
  • 2024-06-28
  • 截止时间:
  •  
  • 工作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

工作职责:

1.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加强本机构党建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有关工作。
2.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立足当地市场,结合分公司实际,研究制定中心支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
3.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目标,领导落实中心支公司的年度任务,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4.严格执行总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根据本分公司实际,领导制定中心支公司的相关政策举措,夯实管理基础。
5.监督并保证团队遵守公司制度及财务政策,合规经营,控制财务及经营风险。
6.有效管控业务品质,合理化解消费者投诉问题。
7.完成总分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优先,政治素质好,政治站位较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将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内驱力、事业心和责任担当精神,热爱寿险事业,认同公司文化,恪守职业道德、行业行为准则。
2.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经济、金融、保险类专业优先,对于特别优秀的,经分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3.45周岁及以下。
4.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担任地市级公司主要负责人除具有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1)担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2年以上;
(2)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2年以上;
(3)担任其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2年以上;
(4)担任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相当管理职务3年以上。
其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 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5.具有丰富的保险管理经验,有较强的营销队伍组织发展、绩优队伍建设、高客经营能力者优先。
6.既往工作绩效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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