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组织完成分公司、所辖中心支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业务指标。
2.根据公司相关方针政策,制定相应工作规划,组织统筹开展实际经营工作。
3.联动机构内外勤,做好基础管理与组织发展,优增优育,实现队伍的高质量发展。
任职资格: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公司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行为准则,无不良历史记录。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符合监管规定的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及其他有关任职资格条件。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领导力,能够进行销售管理和改革创新,善于科学合理调配资源和培养下属,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市场竞争意识与成本效益意识。
6.具有担任寿险公司、银行等金融企业四级机构负责人同等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7.符合公司履职回避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