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各项工作;
2.负责系统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人事监督问责有关工作;
4.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
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管理类、文史哲等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党的组织制度,熟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有关政策规定,有党政机关或大中型国有企业总部组织、人事、监督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强,认真细致,具备良好的执行力、沟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