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加强本分公司党建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有关工作。
2.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立足当地市场,结合分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分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
3.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目标,领导落实本分公司的年度任务,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4.严格执行总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根据本分公司实际,领导制定本分公司的相关政策举措,夯实管理基础。
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一、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信念坚定、勤勉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符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新保党发[2025]122号)中第二章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二、现任职务为总部部门/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任职总部部门/分公司班子成员时间1年以上,并不再任职试用期内。任职年限可适当考虑国家机关、同业及大中型企业的类似任职经历。
三、近三年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四、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五、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要求,担任分公司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
六、其他要求:
1.服从组织调配;
2.应满足监管机关规定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3.符合上级党组织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有关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与选拔:
1.《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选拔任用的情形;
2.监管机关规定的不予核准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
3.其他不宜选拔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