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加强本机构党建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有关工作。
2.贯彻落实分公司发展战略,立足当地市场,结合机构实际,研究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
3.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目标,领导落实本机构年度任务,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4.严格执行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根据本机构实际,领导制定本机构的相关政策举措,夯实管理基础。
5.完成分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政治素养: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中共党员优先。
2.学历及任职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符合监管任职资格要求以及任职回避等规定要求。
3.同业从业经验:3年及以上保险行业从业经验,具备寿险公司四五级及以上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管理经历优先。
4.个人素质:热爱寿险事业,认同公司文化;熟悉寿险业务规律、市场运作与渠道管理,在深圳地区有一定的行业人脉和客户资源。身体健康,能遵守行业行为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和业界口碑。从业背景调查、廉政及档案审查无影响任职的情形。
5.绩效表现:过往工作绩效表现良好,原则上过去3年个人绩效等次不低于第二档,所负责的机构业务品质较好。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执行力强,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对目标执着且有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