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组织完成中心支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业务指标。
2.根据机构相关政策、方针,制定相应计划,指导所在四级机构经营方向,实现队伍的良性发展。
3.指导所在机构组训等岗位人员工作,更好做好业务发展。
任职资格: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公司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行为准则,无不良历史记录。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符合监管规定的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及其他有关任职资格条件。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带队伍能力、销售管理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善于科学合理调配资源,善于培养下属,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市场竞争意识、成本效益意识。
6.具有担任寿险公司、银行等金融企业四级机构负责人同等工作经历。
7.符合公司履职回避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