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中央和中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2.负责组织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
3.负责组织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
4.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评估。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学习能力;
4.有相关党务实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5.可接受经常性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