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流程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告报备;
3.开展谈话函询以及对谈话函询情况进行抽查;
4.协助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整改工作;
5.建立管理廉政档案;
6.指导分(子)公司纪委的监督检查工作。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内驱力,抗压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可接受经常性出差;
4.对金融保险行业、纪检工作具有较高的热情和兴趣;
5.具有巡视巡察、纪委监委或公检法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或具有党政机关、大型国有金融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