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
2.纪委工作支持:纪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月报编制。
3.宣传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廉洁文化、警示教育的组织实施。
4.案件审理与申诉管理:协助总公司纪委做好党纪处分案件的审理。
任职资格: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具备一定的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及良好的职业操守。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