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1. 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告报备。
2. 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3. 建立和管理廉政档案。
4. 开展谈话函询。
5. 负责日常运转、文字综合、数据报送、组织协调、工作督办、后勤保障工作。
6. 完成公司纪委交办、督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法律、金融(含保险)专业。
3.工作年限:具有2年及以上纪委监委、公检法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4.其他条件: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内驱力,抗压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可接受经常性出差。文字功底扎实,写作能力突出,能高效完成各类文字材料撰写工作的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