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机构负责人(惠山、江都、宝应)(J16671)
  • 招聘类别:
  • 内部招聘
  • 工作性质:
  • 全职
  • 薪资范围:
  • 面议
  • 招聘人数:
  • 3
  • 发布时间:
  • 2026-09-15
  • 截止时间:
  •  
  • 工作地点:
  • 江苏省-扬州市,江苏省-无锡市

工作职责:

1、组织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计划指标
2、领导并辅导内外勤团队,做好业务推动和新增,提升团队整体业绩。
3、维护和优化客户关系
4、监督并保证团队遵守公司制度及财务政策,合规经营,控制财务及经营风险。
5、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信念坚定、勤勉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符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序列人员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历条件:四五级机构经理级(8级):任中支部门/四五级机构副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1 年以上;或任高级主管(5 级)/高级工程师(T5 级)及以上职级2年以上;或任主管(4 级)/工程师(T4 级)及以上职级3 年以上;或任资深主管(8 级)/资深工程师(T8 级);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员工,工作3 年以上。
四五级机构副经理级(7级):任高级主管(7 级)/高级工程师(T7 级)。
四五级机构副经理级(6级):任主管/工程师及以上职级 2 年以上;或现职级为主管/工程师,且任助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级 3 年以上;或任高级主管(6 级)/高级工程师(T6 级);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员工,工作2 年以上。
3.考核评价条件:涉及提任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称职+/良好及以上。涉及进一步使用的,近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与选拔:
(1)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2)《分支机构管理序列人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选拔任用的情形;
(3)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关有关任职资格以及任职回避要求的情形;
(4)其他不宜选拔为基层经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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