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
2.负责综合协调对公司系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战略规划、风险防控以及深化改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监督检查;
4.负责牵头上级巡视、公司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协助党委建立健全监督协同工作机制,牵头组织、指导总、分、子公司联合检查等相关工作;
6.负责完成公司纪委和纪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内驱力,抗压能力好、团队协作意识强,能够随时出差;
4.对金融保险行业、纪检工作具有较高的热情和兴趣,认同新华保险企业文化;
5.具有巡视巡察、纪委监委或公检法等相关领域以及党政机关或大型国有金融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