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
2.负责综合协调对公司系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战略规划、风险防控以及深化改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监督检查;
4.负责牵头上级巡视、公司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协助党委建立健全监督协同工作机制,牵头组织、指导总、分、子公司联合检查等相关工作;
6.负责完成公司纪委和纪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高,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够于2027年8月前取得最终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3.对金融保险行业、纪检工作具有较高的热情和兴趣,认同新华保险企业文化,致力于纪检相关领域的职业发展;
4.具有较强的内驱力,抗压能力好、团队协作意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