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组织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计划指标,做好上级工作精神的学习和传达。
2.根据相关政策、方针,制定所在机构相应工作计划,坚定经营方向,实现机构队伍与业务的良性发展。
3.领导并辅导内外勤团队,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和培训,做好业务推动和新增,提升团队整体业绩。
4.维护和优化客户关系,积极响应并处理客户的需求和反馈。
5.监督并保证团队遵守公司制度及财务政策,合规经营,控制财务及经营风险。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学历和年龄条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
2.资历条件:
(1)四级机构经理级(7级):任中支部门/四五级机构副经理级及以上职级1年及以上,或任分公司室专业团队负责人1年及以上,或任主办及以上职级4年及以上。
(2)四级机构副经理级(6级):任主管及以上职级1年及以上,或任主办及以上职级3年及以上。
3.绩效条件:近两年绩效考核成绩结果应均为合格(C)/称职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良好(B)/称职+及以上。
4.其他条件:
(1)无在影响期内的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外部监管处罚及其他处分等影响选拔任用的情形;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监管及公司有关任职资格以及任职回避的要求,无其他内外部规定的不得选拔任用情形,免职人员一年内不得参加。
(3)人事档案现已调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