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立足当地市场,结合中支实际,研究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
2.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完成总分公司及所在中支经营计划要求。
3.负责机构销售队伍的新增、培养与留存,推进组织发展目标,提升队伍战斗力。
4.严格执行总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机构内勤人员培养,夯实机构管理基础,建立人才梯队。
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特别优秀的,经分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2.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能够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大局。熟悉保险市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以及正确决断能力、坚定执行能力、准确理解能力和良好人际能力。
4.较为丰富的机构经营管理经验,懂专业、善经营、会管理,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
5.具有正确的政绩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6.热爱寿险事业,热爱公司,认同公司文化,忠于职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
7.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和业界口碑。
8.符合新华保险系统招录回避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