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加强本机构党建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有关工作。
2.贯彻落实分公司发展战略,立足当地市场,结合机构实际,研究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
3.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目标,领导落实本机构年度任务,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4.严格执行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夯实管理基础。
5.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信念坚定、勤勉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等,满足《分支机构管理序列人员管理办法》(新保党发〔2025〕58号)相关要求。
二、年龄和学历条件
首次提任为基层经理,原则上年龄应在40岁及以下,学历应在大学本科及以上。
三、资历条件
任主管及以上职级1年及以上,或任主办及以上职级3年及以上。
监管任职要求: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
四、绩效条件
近两年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良好及以上。
五、其他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机关有关任职资格以及任职回避的要求。无其他内外部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