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
2.负责统筹总分子公司纪检宣传工作,协助做好警示教育;
3.负责牵头起草公司纪委和纪委办公室有关综合性文稿;
4.负责完成公司纪委和纪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高,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够于2027年8月前取得最终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3.对金融保险行业、纪检工作具有较高的热情和兴趣,认同新华保险企业文化,致力于纪检相关领域的职业发展;
4.具有较强的内驱力,抗压能力好、团队协作意识强。